有关资产评估机构:
根据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批准忻燕军等7人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批复》(中评协[2005]160号),忻燕军等7人已被批准为注册资产评估师,现予以公布。
附件: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批准忻燕军等7人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批复
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文件
中评协[2005]160号
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:
你会《关于忻燕军等八人申请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的请示》(浙注协[2005]106号)收悉。根据《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经复核,忻燕军等7人符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条件,批准为注册资产评估师。具体名单如下:
浙江中瑞唯斯达会计师事务所:忻燕军;
温州中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: 林金豪、张敏;
乐清永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: 吴佳丹;
嘉兴昌信会计师事务所: 陈为栋;
丽水经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: 潘伟明;
丽水处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: 练红波。
请你会收到本批复后为其办理有关手续。
二00五年十一月七日